| 一、 |
甲方委託乙方招募外籍教師事宜。 |
| 二、 |
乙方承攬甲方 招募外籍教師 業務,經甲方同意後,按計劃推行,全力配合甲方課程活動需要,並於合約期間內,對甲方任何客戶資料、文件、計劃等,應嚴守機密,並妥善保管之。 |
| 三、 |
合約期間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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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起至中華民國 年 月 日止為期三個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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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合約期間,外籍教師若離職,乙方需於一個月內免費提供另一名外籍教師。 |
| 四、 |
收費 : 簽約日請開立仲介服務費新台幣壹萬陸仟 元 x 位共新台幣元整。 |
| 五、 |
乙方服務要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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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於合約期間內, 免費及不限次數提供教育顧問面試及試教甄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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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協助安排教育顧問之接機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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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提供線上面試系統,包含瀏覽外籍教師履歷、教學影片、自我介紹影片、排面試時程等功能。 |
| 六、 |
甲方履行要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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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教育顧問若有不履行聘約或不能勝任者,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另覓適當人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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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甲方需提供 教育顧問 合法之工作簽證、健保及安全之工作環境。 |
| 七、 |
為尊重雙方合作情誼及合約精神,甲方不得私下與乙方所提供之外籍教師簽約,但欺騙乙方不支付乙方仲介服務費,否則乙方將求償三年之仲介服務費。 |
| 八、 |
若因本合約涉訟,雙方合意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 |